图书借阅规则
- 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本馆的图书资料,不得转借或代借。
- 借书册数:
- 教师(在编教师、教辅、行政人员)限借图书、过刊、光盘共8册
- 学生 限借图书、过刊、光盘共6册
- 工人 限借图书、过刊、光盘共3册
- 其中:过刊、光盘限3册
- 借书期限:图书资料借出期限为30天,每册图书允许续借一次(30天),教工因工作需要,借期可延长至180天。借出图书必须按时归还,以利流通,所借图书过期未还者,即停止借书权利,还清图书并按章处罚后方可继续借书。
- 工具书、珍本书、工艺美术专业进口书、现期期刊均限馆内阅览,概不外借出馆。
- 读者进入书库后,请自觉使用代书板(代书板的使用方法见代书板上的说明),并接受书库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。
- 要爱护图书,请勿在书上涂划、圈点、批注、折页,不要弄污或破损图书,违者予以处罚。
- 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,如发现有污损、残缺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由本馆加盖标志,否则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,应由借书人负责。
- 全馆实行开架借书,进入书库一律不准携带书包、提袋、书本等。贵重物品如手机、钱包等请随身保管。
- 库内严禁火种。
报刊阅览规则
- 读者入室必须穿着整洁,注意文明礼貌。
- 报纸实行开架阅览,每人每次限取一种报纸阅览,阅后请放回原处,本馆报纸一律不准带出室外。
- 现期期刊实行开架借阅,每人每次限借一册,借阅期刊时须交借书证换取期刊卡片,并将卡片放在所选期刊的位置上,阅后期刊放回原位,取下卡片,领回借书证。
- 爱护报刊,不得污损报刊,严禁在报刊上划圈、圈点、涂写、剪割,更不得私自带出室外。
- 自觉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营造成健康、舒适的读书空间。室内不许吸烟,请勿随意乱扔废纸杂物,不得大声喧哗,不要随意搬动室内桌椅。
- 若需复印报刊资料,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,押证登记,方可借出室外,复印完毕后,需于当日下班前归还。
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
-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入室上机,按指定机位就座。
- 请勿携带磁盘、光盘入室,请保持室内安静,请勿在室内吃东西。
- 上网读者需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计算机与网络管理的政策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遵守社会公德,严格自律,文明上网。
- 上网读者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,不得制作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破坏性程序,不得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、数据和应用程序。
- 上网读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、发布、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社会稳定、淫秽、色情等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。
- 上网读者不得浏览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愚味迷信等不健康网站和玩电脑游戏。
- 在上机过程中,如设备或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,不得擅自处理,不能自行修改电脑设计。
- 严禁吸烟,防止火灾。
读者违章处理办法
- 违反本馆借书证管理制度的处罚办法:
凡借他人借书证借书,持证者和转借者均将受到批评教育,同时停止该读者借书一个月,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者,以偷书论处。
- 借阅逾期处罚办法:
为了保障大多数读者的利益,本馆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还书者予以处罚,逾期一册,罚书一册;逾期数册,罚书数册,所罚图书必须有可读性,以便加工后上架供读者借阅。
读者应在寒暑假期间归还的图书,可在开学后2周内归还。
- 遗失或污损图书的赔偿办法;
读者借阅书刊必须注意爱护,妥善保管,如有损坏,除作检查外,应按本办法负赔偿责任。
读者遗失所借图书,若能购回同版本新图书,另加收加工费2元/册;若无法赔偿同版本新书,则视情况依该书原价3至10倍赔偿。
成套的多卷书,丢失其中一册,按全套书价的3倍或3倍以上赔偿。
期刊遗失一册,按全年价格的3倍或3倍以上赔偿。
读者撕毁书刊标识或条形码、批点、划线、污损等,除批评教育外,罚书一册。
有意对书刊资料撕面、拆抽、偷换书心、开天窗等,以偷书论处,按原书价的10—20倍赔偿。
- 违章携带书刊出馆、偷窃书刊者,除批评教育、写书面检讨外,处以原价10—20倍重罚,情节严重者,上报学校给予行政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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